|
|
灵山县工商局局机关机构设置
|
| 发布时间:
2008-7-3
浏览次数:1883次 |
|
|
局领导班子
|
|
王茂超
|
党组书记、局长
|
|
|
陈 伟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黄 艺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李海生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黄至识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办公室与法规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机要管理和会议组织,承担综合调研、协调调研工作;负责本局和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协调本局和下属单位的统计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负责审核本级局查处的违法违章案件和本级局案件审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工作。
人教股(加挂机关党委、监察室牌子) 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的管理,根据工资政策核定本局及下属单位所报的编制内人员工资额;协助局党组对县工商局领导班子行使管理职责;拟定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区、市工商局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党务工作;指导局机关共青团、工会、妇委会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监督本局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本局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本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平交易、商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12315举报中心牌子) 组织查处流通领域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营违法违章重大案件;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上述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对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案件;指导广告行业及企业商标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工作。
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加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提出有关措施;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督工作;指导个体、私营协会的工作。
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规范监管工作;依据《合同法》对合同实施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财务股 负责所辖系统的财务管理,对所辖系统经费作出预算、下拔和决算;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本级局及下属单位行政编制内的实有人员和工资额,按照预算科目分类制定发放工资的汇总表,计算代扣款项(指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等款项),列出工资发放清单,对所辖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
|